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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管局:个人自费出国留学购汇新政策

   个人自费出国留学目前已经迎来购汇高峰。6月24日,国家外管局再次重申个人自费出国留学购汇政策,并强调目前全国共有中行、工行、中信多家银行的3695家网点可以办理个人购汇业务。

    对于购汇政策,外管局解释说,自费出国(境)学习人员凡能提供国(境)外学校出具的学费、生活费证明材料,且每学年购汇金额在等值2万美元(含2万美元)以下的,按照证明材料上所列金额到银行购买外汇;购汇金额超过等值2万美元的,需要到外汇局进行审核,经外汇局审核后,持外汇局核准件和规定的证明材料到银行购买外汇。需指出的是,这里的2万美元只是划分银行和外汇局之间审核权限的标准,并不意味着凡出国(境)学习都可以购买2万美元的外汇。个人到底能购买多少外汇,要根据证明材料上所列的学费和生活费的实际需要确定,到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学校学习,能够购买的外汇数额是不同的。

    另外,如果自费出国(境)学习人员不能提供学费、生活费证明材料的,如果签证标注的出境时间在半年以内的,每人每次可到银行购买等值3000美元外汇;出境时间在半年以上(含)的,每人每次可到银行购买等值5000美元外汇。

 

个人自费留学购汇限额提高

     外汇管理局调整现行相关购汇政策,简化购汇所需证明材料.从明年开始,我国境内居民自费留学用汇将更加方便。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发布了《关于调整境内居民个人自费出国(境)留学购汇指导性限额的通知》,对现行相关购汇政策进行调整,进一步便利境内居民个人自费留学用汇。这一政策将于2005年1月1日起实施。
   《通知》提高了自费留学人员的购汇指导性限额,由每人每年等值2万美元调整为:学费按照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或学费证明上所列明的每年度学费标准进行供汇;生活费的供汇指导性限额为每人每年等值2万美元,即生活费购汇金额每人每年在等值2万美元(含2万美元)以下的,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等值2万美元以上的,经外汇局核准后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
   《通知》进一步简化了自费留学人员购汇所需的生活费证明材料。对于生活费购汇金额在等值2万美元(含2万美元)以下的,自费留学人员在购汇时可不再提供生活费证明材料;对于购汇金额在等值2万美元以上的,须持生活费证明等材料到外汇局进行核准,经核准后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
   《通知》还规定,对于前往德国、比利时等国家,需将所购外汇保证金汇出境外以获得留学签证的自费留学人员,允许其在持相关证明材料购买外汇保证金汇出境外的同时,另外还可购买等值3000美元的外汇,作为出国途中的零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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